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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俗話說:「良言一句三春暖,惡語傷人七月寒」,這句話比喻的很好,又尤其對比效果極大。能夠說句好話,真心的好話,能讓人如沐春風,猶如置身於溫暖的三月,我相信這種溫暖是暖進心中的。但是一句難聽的惡言,甚至只是單純不帶善意的冷言冷言,彷彿將人打入隆冬,其實處於六月酷暑時節,仍能讓人感到寒冷,而我也相信,這種冷酷是冷到心底且冷得徹骨的。
 
    語言的威力就是那麼大,平時和人溝通,最常用也好用的工具就是語言了,當大家都習慣於語言的往來,語言的使用廣泛且平常,大家也都善用語言的力量,交談、書信、廣告、標語、口號…等,這些都是語言的轉化運用。
 
    人們運用語言發表意見、傳遞訊息、透漏情感、增進關係…等,語言於人幾乎無所不用。換個角度,既然人們使用語言進行那麼多的事項,那我們也勢必可以從別人的話語中去捉摸到一些端倪。去瞭解發言者的心態或是要求。
 
    對於我討厭的人,或者我認為是對的事情,我說話一向是不留餘地的,雖然這似乎違反了語言表達應該有的厚道(當然我絕對是就事論事),但我認為言語應本於真心,因此大家大多知道我對事不對人的發言狀況。可是對於身邊的朋友或者同學、同事,我總是力行說好話。但這不代表我鄉愿,而是我不吝於讚美,即使是評論或建議的態度,我也總是盡量用懇切且和善的態度,讓對方能夠接受我的建議。拒絕邀約時,我會清楚表達不能去的意思,但是不該說的傷人言語我絕不會多說,試想,別人的盛情邀約下,自己已經讓別人碰了釘子了,為何不讓這釘子是根軟釘子,減少傷害呢!
 
    甚至,我盡量的和顏悅色。話語的傷人更包含其中隱含的感情,沒有人喜歡被討厭、厭惡。一句拒絕或建議的話語,和氣的說出可能是句中肯的建議,甚至是身不由己的歉意表達,聽者自能體諒,甚至讓雙方在這樣可能尷尬的溝通氛圍中,仍能保持最低限度的愉快。但是,一句讚美的話語,如果面無表情或者憤怒的說出,其含意可能就是嘲諷、指責,即使是多愉快的氣氛,也會瞬間降至冰點。
 
    因此,語言的表達包含,話語的內容,和話語中所隱含的感情。當然,說話一定要本於真性情,一定要言由衷。但是話可以說得漂亮,用詞可以溫和不強烈;而感情的表達,非到必要不用表達出很直接且極端的情緒,感情可以表達的委婉。上述兩項原則,並非逢迎討好,換個角度來說,在一般情形下做到這兩項原則,所表現出的是基本的尊重與風度,甚至是對於某些情形還能容忍的泱泱大度。
 
舉例而言,若是自己最親密的愛人做錯了一件事情,我們當然有指正的必要,但是我們可以先平心靜氣,用最溫和的字句以及最平和的情緒和語氣,表達我們的看法。對方做錯事情一定很自責,我們這樣作所要表達的是,我知道你做錯了,但是我沒有怪你,我能包容你,因為我愛你,所以不願意對你怒言相向,但是你做錯了事情,我還是希望提出我的建議。試想,原本會失控的情緒和場面,若能因為這句話而瞬間緩和,也能免除雙方大吵之後留在心中的疙瘩,這樣一句話語表達的魔力表達確實非同凡想,偏偏這樣的方式是如此的簡單不費事。這就是「良言一句三春暖」。
 
至於「惡語傷人七月寒」的例子太多了,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「我本將心托明月,奈何明月照溝渠」的經驗,明明自己滿懷善意,但是對方一句言語,總能夠在很單純的情況下刺傷自己。
 
「十年修得同船渡」,人與人相遇,都是種緣份,如果不是孽緣,即使是萍水相逢,能夠使其成為一種善緣,這不是很棒的事情嗎?大家都能開心愉快的溝通與相處。而最最基本的,就是和人相處時,溝通的言語上,能做到我所說得「話語說得漂亮,情感表達委婉」,對於自己的親人、愛人、朋友…,若沒有深仇大恨,何妨表達出自己的善意與親切。
 
後記:
    這篇是有感而發,馬上發生就馬上寫下。我知道我們不過是同學,是不是朋友要看你的認知了。不過我個人是把你當成朋友,不然也不會有所邀約了。我沒有怨你,不過那樣的表達讓我當下感受很差,我參加過不少的邀約聚會,有拒絕過別人,也被人拒絕過,這絕對是個令人尷尬的情境,但我總是讓雙方都能很平和且愉快的有台階下。我的邀約只是善意,因為我說過,我把你當朋友。但是如果你不這樣認為,也非得要用那樣的方式回應我,我只能說抱歉,打擾到你了,以後也不會讓你困擾。如果你並沒有那樣的意思(雖然我無從查證),那我還是覺得話語可以說得漂亮,感情可以表達委婉,也順便附上我曲解你的抱歉。希望這一切都是我想太多。我只是很單純想讓大家都能相處愉快罷了!
 
註:黃董不是在寫你,不要誤會,哈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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