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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有許多人認為人類和動物的不同在於「思考」。這講法說不對也是,說對也是。有許多科學實驗證實,動物也會思考,例如較中後期的行為學派和完型心理學派中的各種動物實驗,都顯示動物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思考能力。但是,若講到思考的深度、廣度、縝密度和複雜性,其程度上,動物要和人類相比,恐怕只能望其項背了。
 
    人類思考的源頭甚早,思考的歷史悠久。近年來更由於教育的普及,人們普遍的知識水準提昇,人人都會也都能思考。大多的思考其實還是不脫工具性的範疇,但其泛用性卻非常可觀,利用思考解決問題、擬定計畫、商量決策、假設情形…等,但是隨著人類的演化,思考甚至已經可以突破工具性的限制,甚至達到了純娛樂或遊戲的目的了,很多益智遊戲就是以思考為樂趣、娛樂的轉化。
 
    在過去,思考是有錢有閒的人才做的事情,窮人每天忙於工作和討生活,根本沒有思考的時間,即使如此,窮人掛念著如何種出好的農作物,或者將工作效率提昇,以讓生活更加優渥,也都還是思考的一種形式,只是這是比較工具性且較脫離思考本質的思考,算是有所為而為的思考。甚至,過去封建且保守的時代,是不能有某些「思考」的,要不可能會被扣上類似「邪說」或者「犯上之言」的大帽子,所謂「文字獄」就是最佳的典型範例。
 
    時至今日,生活條件優渥,思想開放。思考對於人而言,已經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了。要下決定,作某些事情前總是要思考一番,這可以為我們帶來不少好處。先瞭解自己的能力,評量事情的難易度,下去總結自己是否有完成的可能。或者,先把各種可能的有利條件,和劣勢都先列出,讓自己瞭解是否值得去完成這件事情。甚至,把各種情形和方案都先假設清楚,即使無法追求最大的利益,至少也能夠規避風險。因為「思考」,我們做事的完成度提高了;因為「思考」,失敗的可能性降低了;因為「思考」,風險所帶來的傷害也可以盡早避免了。因為「思考」,我們能夠更加順利兼之有計劃的完成事情。
 
    如此而言,思考對於人的好處實在太多了。然而,會思考的人很多,大家都在思考,也都會思考。但是,懂得正確思考的人,可能就很少了。以我為例,我算是個思考很多的人,這是比較好聽的講法。難聽點,就是俗稱的「想太多」。我對於某件事情要作之前的評估是很深思熟慮的,尤其我又很在意成敗,就會把各種影響、阻撓成功和導致失敗的因素都先作一番思考。雖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,但至少千慮我才失「一」,千慮中我還有九百九十九「得」呢!這樣看來,我做事情應該是十拿九穩,成多敗少了。如果以帳面上的數字來看,是這樣沒錯。但是,我因為顧慮太多,為了「規避」失敗而放棄不做的事情,又有多少呢?
 
    思考,應該是幫助自己擬定計畫的。然而,很多人思考太多,又都往負面的想,導致瞻前顧後、裹足不前。這樣的思考只是不必要的顧慮和庸人自擾罷了,更嚴重點,過多負面思考,進而說服自己失敗率太高,還是不做來得好,藉以保持自我價值感,不過就是為自己的懦弱找藉口,這種心態在心理學的研究上的確有證實的。這樣的思考只會讓自己越作越少,長期下來,不斷打擊自己的自信心,可能連自己原本尚有五六成把握完成之事,在自己這番多慮的思考下,成功的機會也變為零了。
 
    事有成敗,事亦有可為與可不為。但是,這兩者並沒有絕對的關係。並非成功的事情我們都要去作,去商店順手牽羊偷竊,其實並沒有那麼難,成功度那麼高,卻是不可為之事。讓自己的成績可以進步個五名甚至十名,可能是件很難成功,甚至會歷經多次失敗的事情,但是這絕對是可為之事。因此,成敗與可為否,這兩者的關係應該顛倒過來,先思考可為否,在去思考成敗。只要是可為,且值得去做的事情,即使可能會失敗,我們都要盡力一試,醫生搶救瀕死的病人,就是要這股衝勁。若是不可為之事,例如壞事或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太多的事情,不管成功與否,都不應該作。
 
    思考,是幫助我們釐清態勢,不是消磨我們的勇氣與志氣。少一點多慮,多一點勇往直前的衝勁與傻勁,思考會更有意義。這也是為什麼人家會說傻人有傻福了,很多事情,去作,就是了。但是,一味亂衝亂做,只是匹夫之勇的蠻幹,事事不能都靠傻福所帶來的運氣,因此,我們需要正確的思考。如何正確的思考?以下,我用辯論當中非常基本且重要的四個點,辯士們或稱之為「辯論四性」來分析,依序為:需要性、可行性、根屬性(解決力)、損益比。
 
    需要性。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完成的需要,自己有沒有很迫切需要完成這件事情,或者自己是不是有什麼非常嚴重的問題或者困擾,非要透過完成這件事情方能解決,倘若如此,那這件事的確有其做的需要,且是非常非常的需要。倘若自己並沒有那個需要,且也沒有什麼需要解決的問題,這件事可有可無,那麼不做也罷。以上是比較利益的說法。另外,為人處事也需要考慮到道德層面,這就不多說了,道理並無二致。
 
    可行性。決定要去做了之後,所擬定的方法可不可行呢?方法所需要的資源自己能夠獲得嗎?方法所需要的技術,自己的能力能夠勝任嗎?這樣的方法夠實際嗎?或者只是癡人說夢、天馬行空呢?可不可行,決定了是否能夠滿足或者解決需要,若只是不可行的作法,有等於無,作不到的方法,依舊無法滿足和解決需要。
 
    根屬性。在辯論上亦稱之為解決力,在這邊就不多作辯論上的講解和釐清。重點在於,方法有沒有對應到需要性?也就是方法能不能夠解決問題、滿足需要?這很弔詭,卻又經常發生。很多人很瞭解自己,想出了一些解決方法,也是可行的方法,無奈這些方法偏偏無法解決問題。例如,有人生了重病,想到的方法就是靠偏方,且手上也有偏方,這似乎極為可行,但生病還是要看醫生,依賴偏方並沒有用,想了個無法解決問題的辦法,等於沒想。另外一個更加典型的例子,有人工作壓力大,心情不好,照理來說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人傾訴,或者安排休閒活動,但是卻有人透過管道取得毒品,欲利用吸毒來排解壓力,這也是個無法解決問題的辦法。因此,重點在於,有些方法看起來很容易實行、也很可行,但是,到底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並滿足需要。
 
    損益比。同樣的問題和需要,我們可能思考出很多種辦法,哪個辦法才是最好的,我們要去比較當中的好壞和利害,選出最佳的辦法,讓自己可以做得更順利。這就是損益比,簡單來說,就是方案間的比較與取捨。
 
    上述四個思考的重點,很簡單也很基本,偏偏能夠瞭解的人不多,即使瞭解,能真正下去實行的人更是少之又少。人都害怕失敗,想要成功,於是進行思考,但是思考到最後卻是說服自己不要去作,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?思考應該是督促我們向前的動力,而非羈絆我們的桎梏,懂得思考,也要正確思考,莫被思考綁住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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